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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快递实名制”被提上法律议程,执法必严是关键
作者:发布时间:2017-07-27 09:01:18来源:非常在线 原创

非常在线2017年7  月 26 日消息    以后那些用奇葩姓名寄快递的朋友要注意了,以后不提供实名信息将不得收寄。违者或将被罚!

7月24日晚,国务院法制办发布《快递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意见)公开征求意见通知。其中提到了“若收寄快件未查验寄件人身份并登记身份信息,或发现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实仍予邮寄,将根据情况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承担赔偿责任。”

有些人选择不实名是出于恶搞心理,什么“大师兄”“鹿晗媳妇”“河南花泽类”……也能出现在收件人一栏,不知派件人给这些五花八门的收件人打电话时是什么心情;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觉得出于“信息安全”考虑,因为快递公司“内鬼”贩卖用户私人信息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。

之前我们就报道过一起“快递公司李某杜某贩卖公民信息敛财,上下勾结”事件。无独有偶,深圳中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做出了二审判决,某速递公司员工宋某向他人出售公司内部账号密码,导致20万余个公民个人信息遭泄露,宋某因此获刑一年三个月。如此来看,不少人抵触快递实名制也能够理解。

意见中强调“实名制”是为了规范行业管理,第三十二条明确要求,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,定期销毁快递运单,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。“贩卖泄露”用户信息者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严重的,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话说快递实名制在去年6月份就已经施行,不过依然有人任性而为。“奇葩收件人”“信息贩卖事件”层出不穷,如果不能严格执法,切实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的话,意见恐怕也只是个无效循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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